2023 年诊所备案新政策
一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医疗机构,包括综合医院、专科医院、诊所、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。
二、主要变化
1. 备案主体调整
医疗机构不再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,而是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。
2. 备案方式调整
实行网上备案,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信息系统进行备案。
3. 备案材料精简
备案材料精简为《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备案表》和有关证明文件(如法人营业执照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)。
4. 备案时限
备案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缩短为 15 个工作日。
5. 备案有效期
备案有效期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。
三、具体流程
1. 医疗机构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信息系统。
2. 填写《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备案表》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。
3. 提交备案申请。
4.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,在 15 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回执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医疗机构应提前准备相关备案材料,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准确性。
2. 备案期间,医疗机构的各项活动不得受到影响。
3. 备案信息有变更的,医疗机构应及时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变更备案。
五、政策依据
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(2023 年修订)》
四川省南充市2023年诊所备案新政策
一、备案类型
初次备案:新建、迁址、变更举办者、负责人、诊疗科目的诊所。
变更备案:变更诊所名称、地址、举办者、负责人、诊疗科目、医疗设备、技术人员等内容。
注销备案:诊所停止执业活动。
二、备案材料
初次备案:见附件1
变更备案:见附件2
注销备案:见附件3
三、备案流程
1. 提交材料:申请人向南充市卫生健康委提交备案材料。
2. 审查受理:卫生健康委对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。
3. 现场核查:卫生健康委对诊所场地、设施、设备、人员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。
4. 审批发证:核查合格后,卫生健康委对诊所予以审批发证。
5. 备案有效期:备案有效期为5年,期满后需重新备案。
四、注意事项
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卫生健康委对备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,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。
诊所在备案后不得擅自变更备案内容,如有变更需及时向卫生健康委备案。
诊所应严格遵守相关医疗法律法规,规范执业行为。
附件:
附件1:诊所初次备案材料清单
附件2:诊所变更备案材料清单
附件3:诊所注销备案材料清单
联系方式:
南充市卫生健康委
地址:南充市顺庆区南国路30号
电话:
2023 年诊所备案新政策
一、备案主体扩展
个人诊所不再纳入民办非企业单位范畴,诊所主体的选项增加了个体工商户。
二、备案登记流程简化
诊所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,申请人进行自我评估,出具承诺书即可获得备案号。
取消了原有的核查、发证环节,不再发放诊所执业许可证。
三、备案材料精简
取消了原有的《诊所基本信息采集表》,只需提交《诊所备案登记表》和 《诊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汇总表》即可。
四、备案时限延长
诊所备案的时限从原来的 30 日延长至 90 日。
五、备案变更事项
增加了 诊所经营地址变更,诊所负责人变更,诊所负责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变更的备案事项。
六、备案信息公开
备案信息将通过全国医疗机构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公开。
七、备案督查
加强备案后督查,定期开展抽查和不定期巡查,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。
八、违规处罚
违规备案的诊所将受到 警告、罚款等处罚。
情节严重的,将吊销备案号。
特别提醒:
各地具体政策可能有所不同,请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。
诊所备案后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如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《执业医师法》等。
2023年邯郸市诊所备案新政策
一、适用范围
本政策适用于在邯郸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各类诊所。
二、备案程序
(一)提交材料
诊所应当向所在地县(市、区)卫生健康局提交以下材料:
1. 诊所设立申请书(含诊所名称、地址、负责人、业务范围等);
2. 诊所执业资质证明文件(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医师资格证书、执业证书等);
3. 场所使用证明文件(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);
4. 设备清单及配置说明;
5. 诊疗科目及服务项目;
6. 其他相关材料。
(二)审核
卫生健康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重点核查诊所的执业资质、场所条件、设备配置、人员配备等情况。
(三)备案登记
审核通过后,卫生健康局为诊所办理备案登记,发放《诊所备案证明》。
三、变更和注销
诊所发生名称、地址、负责人、业务范围等变更时,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卫生健康局申请变更备案。
诊所注销时,应当向卫生健康局提交注销申请,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。
四、监督管理
卫生健康局应当加强对诊所的监督管理,定期开展执法检查,规范诊所的执业行为,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。
五、其他
(一)本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。
(二)本政策由邯郸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