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医生注射整形的医疗事故调查报告
1. 事故时间:2022年11月25日
2. 事故地点:成都市某整形医院
姓名:张某,女,25岁
住址:成都市○○区○○小区○○号
姓名:李某,男,35岁
2022年11月25日,张某来到成都市某整形医院,想进行注射整形手术。医生李某为张某进行了面部注射整形手术,术后张某出现面部肿胀、疼痛等症状。
11月26日,张某到医院复诊,医生李某诊断张某为注射整形手术后感染,并为张某进行了抗感染治疗。
11月27日,张某的病情加重,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。经诊断,张某为注射整形手术后感染併发败血症。
11月28日,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1. 医生李某的操作失误:
医生李某在进行注射整形手术时,未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,导致张某术后感染。
医生李某在为张某进行抗感染治疗时,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,导致张某病情加重。
2. 医院管理不善:
医院未对医生李某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,导致医生李某在进行注射整形手术时操作失误。
医院未对张某进行严格的术后复查,导致张某病情加重。
1. 医生李某负主要责任:
医生李某在进行注射整形手术时,未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,导致张某术后感染。
医生李某在为张某进行抗感染治疗时,未及时调整治疗方案,导致张某病情加重。
2. 医院负次要责任:
医院未对医生李某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,导致医生李某在进行注射整形手术时操作失误。
医院未对张某进行严格的术后复查,导致张某病情加重。
1. 对医生李某的处理:
吊销医生李某的执业医师证。
责令医生李某向张某的家属赔偿经济损失。
2. 对医院的处理:
责令医院向张某的家属赔偿经济损失。
责令医院整改医院管理制度,加强对医生的监督管理。
3. 对张某家属的处理:
向张某的家属发放抚恤金。
为张某的家属提供法律援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