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

北京基本医疗保险(牙齿)保险范围
一、保障范围
1. 牙齿治疗类
牙体治疗:如补牙、根管治疗、牙髓炎、牙周炎等
牙周治疗:如牙龈炎、牙周炎等
牙髓治疗:如根管治疗等
牙颌外科治疗:如拔牙、根尖切除术等
正畸治疗:如矫正牙齿畸形、错颌畸形等(报销比例较低)
2. 牙齿修复类
牙齿镶嵌(固定)修复:如烤瓷牙、全瓷冠等
牙齿摘戴修复:如活动义齿、局部义齿等
牙齿种植:种植牙手术费用
牙桥修复:固定桥、悬浮桥等
牙冠修复:全瓷冠、金属冠等
二、不报销范围
1. 牙齿保健项目:如洗牙、洁牙等
2. 牙齿美白项目:如牙齿漂白等
3. 口腔疾病的药物费用和检查费用
4. 自费项目:如进口材料、高档材料等
5. 因交通事故、工伤等非疾病原因造成的牙齿损伤费用
三、报销比例
不同保险公司和地区报销比例有所不同,一般在以下范围内:
牙齿治疗类:50%70%
牙齿修复类:30%50%
正畸治疗:10%30%
四、报销流程
1. 就诊治疗:选择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
2. 保留票据:保留就诊发票、收据等凭证
3. 申请报销:在规定期限内向参保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
4. 材料审核:提交材料后,经办机构会进行审核
5. 报销结算:审核通过后,发放报销费用
注: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以保险公司或社保经办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。
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种(包括牙齿疾病)报销范围如下:
报销项目:
基础牙周治疗
补牙(包括树脂充填和玻璃离子充填)
口腔预防保健(包括洗牙)
报销比例:
一级医疗机构:70%
二级医疗机构:80%
三级医疗机构:90%
报销限额:
每人每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。
注意事项:
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报销。
需要提前向参保单位申请备案并开具转诊单。
仅限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。
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随时间变化,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最新信息。
北京牙齿医保报销范围
基本医保乙类项目:
拔牙(含智齿)
根管治疗(含开髓、穿髓改道、根管充填)
去腐质、充填(含树脂充填)
正畸治疗(仅限 14 周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错颌畸形)
基本医保补充保险甲类项目:
修复治疗(含活动义齿、固定义齿)
种植牙手术(含种植体、牙冠)
口腔黏膜病手术
报销比例:
乙类项目:
拔牙:70%
根管治疗:70%
去腐质、充填:70%
正畸治疗:70%
甲类项目:
修复治疗:60%
种植牙手术:50%
口腔黏膜病手术:60%
报销金额上限:
乙类项目的报销金额没有上限。
甲类项目的报销金额上限如下:
修复治疗:每颗牙 500 元
种植牙手术:全口种植牙 20000 元,单颗种植牙 4000 元
口腔黏膜病手术:全口手术 2000 元
报销流程:
1. 就诊:去指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出示北京市社会保障卡。
2. 确诊:医生会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治疗方案并开具相关检查和治疗单据。
3. 预审批:部分项目需要提前进行预审批,如种植牙手术等。
4. 治疗:按照医嘱进行治疗。
5. 结算:治疗结束后,凭相关单据和社保卡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。
注意事项:
报销时需提供就医凭证、检查单据、治疗单据等相关材料。
部分项目可能需要自费,如拔牙后的拔牙创修复术等。
报销比例和上限如有调整,以最新政策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