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

广州开办美容整形医院手续
一、设立条件
1.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2.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;
3.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;
4. 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;
5. 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人员;
6.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。
二、办理流程
1. 申请设立登记
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(以下简称市卫健委)提交《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。
2. 材料审查
市卫健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规定予以受理,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。
3. 现场核查
市卫健委组织人员对经营场所、设施设备、专业技术人员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。
4. 公示
通过现场核查的,市卫健委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20 个工作日。
5. 审批发证
公示期满,无异议的,市卫健委颁发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。
三、所需材料
1. 基本材料
(1)《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申请表》;
(2)法人资格证明文件;
(3)注册资本证明文件;
(4)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文件;
(5)必要的设施设备清单;
(6)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文件;
(7)规章制度和管理人员名单;
(8)相关收费标准。
2. 补充材料
(1)美容整形科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3 人;
(2)美容整形手术室符合国家标准;
(3)有与手术规模相适应的术中麻醉和术后恢复监护的条件和人员;
(4)有完善的术前检查、术中操作和术后随访管理制度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.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和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
2. 美容整形医院的开办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。
3. 市卫健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要求。
4. 办理过程中有疑问的,可咨询市卫健委医疗机构管理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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